各乡镇场、街道、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住宅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现对库尔勒市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黄新平 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霍金龙 副市长
成 员:谭险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清华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柯寿春 市农业局局长
邢德江 市财政局局长
袁立峰 市住建局局长
查新军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艾合买提•再东 市民政局局长
张义智 市林业局局长
阿不力米提•艾孜木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哈德尔江•亚生 市水利局局长
张建水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丽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场行政正职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谭险峰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王丽担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做好全市各乡镇场农村住宅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审核、发证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上报土地确权相关信息。
3、市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有关行政界线方面的问题,提供地名等相关材料。
5、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在建设用地上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
6、市住建局负责建设用地登记过程中对房屋性质的认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7、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协调处理登记过程中涉及到规划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
8、市林业局负责在林地上建房的认定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9、市水利局负责有关水利设施用地的认定工作,并提供关资料。
10、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配合对建设用地登记过程中涉畜禽养殖用地的认定工作。
11、市交通局负责提供辖区内有关地方道路方面的资料,并协助做好地方道路权属认定工作。
12、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的动员、宣传工作,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抽调2-3名人员负责专项工作,收集资料、受理业务,并对宅基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地籍调査及测绘成果等,依照相关规定从权属、面积、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各乡、镇场对各村宅基地建房年份、实际面积、批准面积、村民证明等重要内容予以审核确认。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抄送:市党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