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2 18:52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社会保险中心

办公地点:库尔勒市建设街道索克巴格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2109706负责人:刘献军

机构职责、职能:

(一)贯初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库尔勒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国有农牧场、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缴费单位以及自由职业缴费个人的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征收,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以及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三)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库尔勒地区社会保险稽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制度。

(五)负责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会计、统计月、季、年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网站的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上传、管理工作。

(八)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账户信息资料以及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提供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查询服务,以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库尔勒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随着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工作的开展,以及医疗、生育保险划转医疗保障局,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审核、支付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由我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