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库尔勒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3 16:58 来源: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打印]

赵玉萍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库尔勒市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特殊儿童康复机构开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提案》(第3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已实现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对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服务,对不具备学习能力残疾儿童进行送关心关爱服务。

  一是鼓励特殊教育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让残疾儿童在语言、情感、交往、性格及态度形成的关键时期能够得到良好的康复训练及教育,最大限度减轻残疾带来的损害,为残疾儿童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教育和残联部门沟通,共同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不断规范特殊儿童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满足特殊儿童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今后,我市将积极探索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在条件具备情况下,由政府出资开办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更好地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特殊学前教育服务,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质量。

  答复人姓名:徐红  职务:市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民语委)党组副书记、局长

  202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