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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EL010450638-2019-00058 文号:库政办发〔2019〕36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5/10 12:05 发布日期:2019/05/11 09:05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库尔勒市夜市经营管理秩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城市经济开放活跃、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扩大消费、服务民生为导向,以促进夜间消费、发展夜市经济为目标,以丰富业态种类、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日常管理为重点,在以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的前提下,发展形势多样的夜市消费,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

  二、成立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平    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广新    市党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明炜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局:统筹夜市(市场)维护社会稳定安保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及市场开办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要求,确保夜市(市场)安全有序经营。必要时,可根据社会面防控的要求书面通知市场开办方暂停营业。治安大队负责对市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夜市(市场)认真落实相关措施要求,对夜市(市场)的法规行为进行查处;交警大队负责规范夜市(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制订我市夜市街区设置总体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对夜市(市场)开设和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协调、指导、督促加强夜市规范管理,研究制订夜市设置总体规划,完善夜市硬件设施,推动夜市(市场)建设规范发展。

  (三)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夜市(市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夜市(市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职责对夜市(市场)开办方的资质进行审核,依法对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夜市(市场)收费、计量器具实施监督,规范夜市(市场)经营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依据职责对夜市(市场)周边流动摊点、非法夜市、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维护市场秩序。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六)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对夜市(市场)摊点油烟污染及噪音等问题,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对全市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处理污染纠纷。

  (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隐患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八)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职责对活禽活畜屠宰资质进行审核对活禽活畜调运、交易和屠宰过程中的检验检疫、疫病防控等进行监管。

  (九)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具体负责夜市管理工作相关法律保障。

  (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将夜市建设发展纳入城市管理,做好夜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保护公共设施完好,依法对周边违规经营商户进行查处。

  (十一)市消防大队:依据职责对夜市(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夜市(市场)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指导夜市(市场)制定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二)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是夜市(市场)建设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领导、监督、协调辖区内夜市(市场)的有关工作。要明确主办单位,做到“谁主办、谁管理、谁负责”,督促主办单位做好夜市(市场)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三)夜市(市场)主办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夜市(市场)供水、供电、卫生、消防等经营和安全设施;组织夜市(市场)经营户按规定的时间开市、收市;负责夜市(市场)开市期间的卫生清扫和交易秩序维持,协助公安、政法、市场监管、市政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引导经营商户规范有序经营。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库尔勒市夜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