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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EL010450638-2022-00012 文号:库政办发〔2022〕5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3/27 10:03 发布日期:2022/03/30 11:03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库尔勒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库尔勒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库尔勒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库尔勒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法规及规划,结合库尔勒市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分布及范围

  (一)库尔勒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库尔勒市由于受地质、地貌、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同区域地质现象发育类型、程度存在差异,并且自然环境的不同、加之人类活动方式、强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也进一步形成不同区域地质灾害发生的差异。依据《库尔勒市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新疆库尔勒市地质灾害更新调查报告》,库尔勒市境内共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共计267处,其中:崩塌灾害最为发育,合计199处(中型26处、小型173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5.53%;其次为泥石流灾害,共发育60处(大型1处、中型17处、小型4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2.47%;滑坡3处(均为小型),占灾害点总数的1.12%;地面塌陷4处(均为小型),占灾害点总数的1.50%;地裂缝1处(为小型),占灾害点总数的0.37%。

  行政区域上,库尔勒市管辖各乡镇由于所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人类活动强度等因素的不同,分布地质灾害不均匀。 各乡镇行政区中地质灾害最多的是直管区,有217处,塔什店镇次之,有37处,上户镇12处,29团1处,其他乡镇均无明显地质灾害发育。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该区总面积 590.57km²,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00%。主要分布于库尔勒市北部霍拉山低山区、库鲁克塔格构造侵蚀低山区西北 G3012高速、G216国道山区段沿线一带,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地貌,海拔高度:960-2250米,河流下蚀切割较强,地形坡度较大,因此将该区域判定为高易发区。区内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乌鲁沟、麻扎沟、玉奇阿恰沟、哈满沟等沟谷中下游,铁门关景区及G3012高速G314国道山区段。区内分布多处矿山、景区、多条山区公路及多条高压输电线路和输油输气管线,人类工程活动较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190处,地质灾害点共59处,其中:崩塌 33 处,小型24处,中型9处;泥石流25处,小型24处,中型1处;滑坡2处,均为小型;地面塌陷1处,为小型。隐患点共131处,其中:滑坡2处,皆为小型;崩塌129处,中型15处,小型114处。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该区总面积 697.5km²,占调查区总面积的 9.45%。地貌类型以中山为主,部分地段为高山地貌,植被稀疏,大部分为基岩裸露区,植被覆盖率较低,地层岩性主要为砾岩、砂岩及泥岩,岩组类型为较坚硬-软弱互层状碎屑岩岩组,海拔高程在1090-3510米,河流切割相对较弱,冲沟发育,因此将该区域判定为中易发区。分布情况如下:

  (1)库尔勒市北部霍拉山中山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

  主要分布在库尔勒市北部霍拉山中山区,分区总面积527.71km²,地貌类型以中山为主,部分地段为高山地貌,海拔高程在2170-3510米,河流切割相对较弱,冲沟发育,植被覆盖率较低,多为露岩地。岩组类型主要为:坚硬块状花岗岩为主的酸性侵入岩岩组和坚硬-较坚硬块状、层状碳酸盐岩、碎屑岩为主的岩组。地层岩性主要为花岗岩、灰岩、砂岩。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5处,地质灾害点2处,1处为崩塌,小型,1处为地面塌陷,较稳定;隐患点3处,皆为崩塌,中型1处,小型2处。

  (2)塔什店西北部煤矿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分布在秦华煤矿、巴州煤矿、华安煤矿及其北部一带,分区面积29.93km² 。海拔高程1090-1300米,地貌类型为低山,植被稀疏,大部分为基岩裸露区,地层岩性主要为砾岩、砂岩及泥岩,岩组类型为较坚硬-软弱互层状碎屑岩岩组。区内分布多处煤矿和粘土矿矿山及多条矿山公路,人类工程活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16处,地质灾害点3处,1处为崩塌,小型,2处为泥石流,均为小型;隐患点13处,崩塌10处,中型1处,小型9处,地面塌陷3处,皆为小型。

  (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侧库鲁克塔格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3)

  分布在开发区东北侧库鲁克塔格构造侵蚀低山区,分区面积139.86km²。该区海拔高度1050-1310米,地貌类型为低山,植被稀疏,为露岩地。地层岩性主要为花岗岩、斜长花岗岩、片麻岩及深灰-深绿色似冰碛岩,风化较强;岩组类型主要为:坚硬块状花岗岩为主的侵入岩岩组和坚硬-较坚硬块状以片麻岩为主的变质岩岩组;该区构造发育,以北西南东向和东西走向为主。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高压输电线路和山区公路(S226省道),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一般。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18处,地质灾害点4处,皆为泥石流,其中小型3处,中型1处;隐患点共14处,皆为崩塌,小型。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该区总面积789.79km²,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0.70%。该区域地貌类型为低山地貌,大部分区域为荒地,地势相对平坦,植被类型为草地,植被覆盖率较好,砂岩、砾岩、泥岩、第四系冲洪积卵砾石层、砂土层和风积砂层。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岩组,砾类土,砂类土,风积沙。地表有薄层第四系覆盖,下部基岩主要为石炭系灰岩、砂岩,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的块状、层状以碳酸盐岩、碎屑岩,海拔高程在1050-3661米,因此将该区域判定为低易发区。分布情况如下:

  (1)库尔勒西北部夏马尔阔坦-喀拉库勒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

  主要分布在库尔勒西北部阿合塔希能艾肯、喀拉库勒、乌吞达坂、阿尔恰达坂、夏马尔阔坦、阿拉塔格、古勒力克艾肯、乌尊亚尔通及喀塔勒克勒,分区面积247.53km²。区内海拔高程2590-3661米,地貌类型主要为高山地貌,地势相对平坦,植被类型为草地,植被覆盖率较好;地表有薄层第四系覆盖,下部基岩主要为石炭系灰岩、砂岩;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的块状、层状以碳酸盐岩、碎屑岩为主的岩组。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放牧活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程度一般。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4处,地质灾害点1处,为泥石流,中型;隐患点3处,滑坡1处,为小型,崩塌 2 处,皆为小型。

  (2)塔什店山前冲积-洪积平原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2)

  主要分布在塔什店镇秦华煤矿北侧、永盛砖厂、塔什店火电厂、工二团以及金川煤矿西侧山前一带,分区面积135.51km²。区内海拔高度在1050-1370米,地貌类型为低山地貌,大部分区域为荒地,在孔雀河两岸及工二团一带植被相对较好。区内地层岩性主要为:砂岩、砾岩、泥岩、第四系冲洪积卵砾石层、砂土层和风积砂层。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岩组;砾类土;砂类土;风积沙。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包括矿山开采、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及输电输油输气管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30处,地质灾害点26处,皆为泥石流,其中小型12处,中型14处;隐患点4处,皆为崩塌,小型。

  (3)库尔勒市北部霍拉山-东部库鲁克塔山山前冲洪积扇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3)

  主要分布在塔什店镇秦华煤矿北侧、永盛砖厂、塔什店火电厂、工二团以及金川煤矿西侧山前一带,分区面积135.51km²。区内海拔高度在1050-1370米,地貌类型为低山地貌,大部分区域为荒地,在孔雀河两岸及工二团一带植被相对较好。区内地层岩性主要为:砂岩、砾岩、泥岩、第四系冲洪积卵砾石层、砂土层和风积砂层。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岩组;砾类土;砂类土;风积沙。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包括矿山开采、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及输电输油输气管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3 处,地质灾害点2处,皆为泥石流25处,小型;隐患点1处,为崩塌,小型。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分布于库尔勒市G314国道以南的广大冲洪积细土平原及西南部却勒库木沙漠区,面积5301.48km²,占全区面积的71.84%。该区海拔高程在888-962米,地形平坦开阔,大部分区域为不具备地质灾害发育的自然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不发育,因此将该区域判定为不易发区。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包括:城镇化建设、道路建设、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主要集中在分区东部和北部,沙漠区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差。区内存在土壤沙漠化和土壤盐渍化现象。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1处,为小型崩塌,稳定性为稳定。

  (三)各乡镇易发程度分区状况。

  由于库尔勒市不同地段地质环境差异较大,不同乡镇的地质灾害发育类型不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也不同,为便于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以乡镇为单元,分述其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状况。

  1.塔什店镇

  塔什店镇为低山地貌,植被稀疏,大部分为基岩裸露区,在孔雀河两岸及工二团一带植被相对较好。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岩组;砾类土;砂类土;风积沙。塔什店镇内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区3种级区,该区总面积184.67km²,其中高易发区为10.14km²、中易发区为26.48km²、低易发区118.05km²。

  2.上户镇

  上户镇为冲洪积平原区,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片麻岩为主的变质岩岩组、坚硬块状花岗岩为主的酸性侵入岩岩组、砂类土、盐渍土、砾类土和风积沙,上户镇内划分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2种级区,该区总面积147.44km²,其中低易发区为77.71km²、不易发区为69.73km²。

  3.恰尔巴格乡

  恰尔巴格乡为冲洪积平原区,岩组类型为:砂类土、砾类土。恰尔巴格乡划分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2种级区,该区总面积12.80km²,其中低易发区为0.33km²、不易发区为12.47km²。

  4.库尔勒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为冲洪积平原区,岩组类型为:砂类土、砾类土、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分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2种级区,该区总面积174.40km²,其中低易发区为21.20km²、不易发区为153.20km²。

  5.西尼尔镇

  西尼尔镇为冲洪积平原区,岩组类型为:砾类土。西尼尔镇分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2种级区,该区总面积40.90km²,其中低易发区为38.67km²、不易发区为2.23km²。

  6.库尔勒市直辖区

  库尔勒市直辖区分布范围较广,以剥蚀高山、侵蚀剥蚀中山、剥蚀低山丘陵、冲洪积平原区、风积沙漠区为主,岩组类型为:坚硬-较坚硬块状、层状以碳酸盐岩、碎屑岩为主的岩组、坚硬-较坚硬块状、较坚硬-软弱、软弱互层状砂岩、砾岩、泥岩为主碎屑岩、坚硬-较坚硬块状片麻岩为主的变质岩岩组、坚硬块状花岗岩为主的酸性侵入岩岩组、湖积土、盐渍土、砂类土、砾类土、风积沙。库尔勒市直辖区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4种级区,该区总面积4491.48km²,其中高易发区为577.38km²、中易发区为645.07km²、低易发区为265.47km²、不易发区为3003.56km²。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库尔勒市北部山区和南部山区3月至4月上旬应防范春季升温融雪引发地质灾害。降雨是我市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原因,根据多年气象规律,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定为6月至8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三、相关部门职责

  库尔勒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联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计划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负责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纳入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防治内容,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环境二次污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按照国家标准,协助市自然资源局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河沿沟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征用管理,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指导和督促草场权属单位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指导编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论证,提供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做好地质灾害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物资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纳入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新建、扩建学校选址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增强师生避险意识和能力。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治灾责任,各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长及成员由《关于印发库尔勒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中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成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即:市人民政府与上户镇、塔什店镇、天山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库尔楚园艺场、恰尔巴格乡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市自然资源局与有关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形成保护环境善待自然,保护生态的社会氛围,形成群防、群管、群治的防灾治灾体系。

  (二)预测监测,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预测监测工作,准确预报灾情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是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和群专结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自然资源、气象、地震、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洪办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等,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提供依据;二是要做好灾害防范和监测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上报,力争尽快解决,把防范工作做到灾情发生之前。要充分依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发现险情要有充分的应急措施,做到遇险不乱、应对有序;三是要充分发挥涉险区域有关单位、个人群测群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党团民兵组织在抢险救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后各项救灾措施有效落实。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大中型重点矿山企业等单位应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上报市人民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反应能力。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等制度,并认真抓紧抓好和督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汛期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主要居民点、交通沿线、中小学校、旅游景区、重要矿山等所在地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对发现的危害规模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提出防灾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或群众提供的灾害信息,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调查,并根据灾害级别报告制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灾情。

  (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社会对地质灾害的了解和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要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环境保护日”等开展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宣传,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前兆、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等知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 矿山企业业主对地质灾害有基本了解和认识,提高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能力。

  (五)明确治理责任,确保地质安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尤其是矿区采矿形成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由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监督,企业出资进行治理。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治理。

  (六)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奖惩制度。市自然资源局与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沟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多方争取上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治理、调查和应急防治工作。市政府对公益性地质灾害及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应给予资金扶持,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谁诱发、谁治理”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诱发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谋取一定利益而诱发或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治理经费,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奖励。

  (七)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排查隐患。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巡)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区、医院、居住区、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加强房屋建设切坡点、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点)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加强有关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调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台账,重新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和防灾任务、责任人、联系人等, 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要按照属地管理、对口负责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单位,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切实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部署开展本系统、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函告市自然资源局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相关链接:关于《库尔勒市 2022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