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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5 15:57 来源:文明梨城大家谈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自治区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举办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征集活动,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征集为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特别是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新媒体人士创作优秀原创普法作品,实现网上网下同联动、单位之间同协作、法治宣传同发力,持续巩固网信普法模式,夯实网信普法品牌。

二、活动组织

主办方: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

协办方:库尔勒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司法局,各有关单位

三、活动内容

1.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特别是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创作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图文、短视频、音频、H5、动漫等)。

2.制作普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微网页端,展示所有作品,并通过“网信新疆”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络投票、邀请专家评议等方式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同时,活动设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答题活动,邀请广大网民参与答题。

四、活动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创作、传播作品,线上展播,网络票选。

4月15日—4月20日:筛选入围作品,专家评审,整理汇总获奖作品;

4月底:举办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征集活动颁奖仪式。

五、参选对象

社会力量特别是各类新媒体客户端、平台,自媒体、新媒体人士,各族网民。

六、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6个

创意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内容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人气奖: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凡获奖单位或个人均颁发证书。

七、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不得抄袭,如实填写作品申报表。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2.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选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宣传推送、展播展示等。活动过程中参选作品因著作权等问题出现法律纠纷,需参选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文化,倡导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奖项分值占比分为两个部分,网络票选结果占30%,评委评审占70%,评审由主办方、专家和网民代表组成。

4.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报送作品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八、报送方式

第一步:通过“网信新疆”公众号进入“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微网页端进行网络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作品(微网页端将进行网络票选)。

第二步:将作品源文件以及申请表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dwwxb1214@163.com,文件主题:作品名称-姓名-手机号-城市名-作品参选形式,例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辛小疆-18900000000-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视频。

联系电话:0996-2111890

附件:

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申报表

第三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汇总表



库尔勒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