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教育局(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5 12:02 来源:库尔勒市教育局(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永安大道中段336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168258  传真:0996-2168258

负责人:唐兆莉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库尔勒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库尔勒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培养培训工作;协助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五)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落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市属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调整和管理,协调审查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负责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工作。负责配备教学设施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审定、备案工作。

(十一)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普及科普知识,定期进行体育、艺术训练和汇报展演,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体育、艺术特长,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二)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内初、内高有关文件精神,配合上级部门本市的疆内初中班。

(十三)负责组织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招生报名等工作。

(十四)负责市属各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优表彰、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城市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工作。农村学校校长的选拔工作。

(十五)积极参与自治区课题研究,开展以校为本的科研课题,组织、指导学校完成相关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

(十六)组织、规划和指导本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化工作。负责各教育单位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管理和培训。

(十七)配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协助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依法对全市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十八)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正常运行进行管理、指导。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调研、建议提案办理等事务;承担机关文书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制发、存档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龙  联系电话:0996-2168258

(二)发展规划室。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等工作;统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学校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的政策;做好各类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测和监督;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使用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及市属中小学和幼儿园所需物资、设备的计划及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和管理市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监督市教育系统食堂管理等。

负责人:缪爽  联系电话:0996-2168233

(三)思想政治工作室。负责统筹协调、抓好各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抓好思政德育队伍建设;协助实施思政课程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落实宣传思想、校园文化建设、网信、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团支部、少先队工作;指导学校德育评估、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曹鑫梅  联系电话:0996-2168199

(四)综合教育室。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办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协调、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教学管理、国语教育推进和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学籍管理、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学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市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负责市属学校(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的审读、审查、上报、备案、发放、征订和目录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陈聪  联系电话:0996-2168236

(五)教师工作室。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编制、招聘、待遇、继续教育、评优表彰、支教、工龄、教龄认定、年度考核、离退休审查,探亲审核、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职称评定;负责库尔勒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含市属、州直、军队、各系统、行业驻库单位、学校及社会人员的申请),承担援疆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市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就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苏婷  联系电话:0996-2168198

(六)语言文字工作室。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学习和社会再培养培训;指导、督查、评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标准化翻译管理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传承和改革保护等工作。

负责人:宋海力  联系电话:0996-216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