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司法局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18 17:07 来源:库尔勒市司法局 点击数: [打印]

一、部门名称:库尔勒市司法局

二、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58号

三、基本情况:

库尔勒市司法局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法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室、矫正教育股、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全市设有2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四、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市属法律服务所10个,市属律师事务所11个,公证处1个(库尔勒市公证处)。

五、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参与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与库尔勒市有关的自治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属各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前期审查工作。承办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并对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六)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法律咨询服务电话:0996-269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