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5 12:21 来源:库尔勒市司法局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58号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 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698312  0996-2698319 传真:0996-2698312
负责人:吐依洪·吐逊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参与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与库尔勒市有关的自治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属各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前期审查工作。承办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并对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促进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六)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本系统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管理机关档案、新闻宣传、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机关党建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蒲洁  联系电话:0996-2698313

(二)法宣股
负责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工作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市属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本系统及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艳艳  联系电话:0996-2698315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室
负责参与与库尔勒市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属各单位征求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负责人:张艳艳  联系电话:0996-2698315

(四)矫正教育股
负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负责安置教育场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对接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指导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负责人:梁红军  联系电话:0996-2093651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负责履行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职责,作为行政复议机构,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提出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承办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受委托办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其他诉讼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负责人:康舰  联系电话:0996-2698307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负责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市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行政评议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全市执法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
负责人:张园  联系电话:0996-2698301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参与综治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市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负责人:巴哈尔古丽·图尔荪  联系电话:0996-2698310

(八)公证律师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负责相关资质初审、备案等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公证处和执业公证员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邵春旭  联系电话:0996-269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