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库尔勒市文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29 11:44 来源:库尔勒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库尔勒市文物局) 点击数: [打印]

机构名称:库尔勒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库尔勒市文物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118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11-14、15:-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210538,传真:0996-2210538

负责人:冯武林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市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库尔勒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落实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库尔勒市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库尔勒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指导全市打响文化旅游品牌,构建打造文化旅游强市和南疆丝绸之路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库尔勒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库尔勒市的运动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库尔勒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行业标准,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七)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精神文明建设、“访惠聚”工作、“两个全覆盖”工作;负责会务文秘、保密、财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卫生、绿化、档案、印章、车辆管理和信息处理工作;编制本系统人才规划,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及职称考评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汇总统计工作。

负责人:伊立,联系电话:0996-2210538

(二)文化股

负责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群众文化事业,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研究、指导村落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工作,推进图书馆(室)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法管理全市文化类民办非企业服务;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文物保护政策,组织有关文物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研究、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对文化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按照权限审批、核发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监督各种文化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对我市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对农村文化市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进行培训;组织拟定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市场运行监测和管理;推进文化扶贫工作。

负责人:魏玉军,联系电话:0996-2210565

(三)体育股

负责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业余体校的建设;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群众体育事业,拟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群众体育的发展状况,指导、协调全市群众体育活动;拟定本市全民健身和青少年竞技体育的近、中、远期工作目标及实施规划,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负责全市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审定公布各运动项目的市纪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国民体质监测和青少年竞技体育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对体育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监管体育市场服务质量;组织拟订体育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设施。

负责人:秦亮,联系电话:0996-2210569

(四)广电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库尔勒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宣传规划,承担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宣传职责;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定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大喇叭”工程;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安全播出工作。

负责人:耿景军,联系电话:0996-2210592

(五)旅游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并结合库尔勒市实际拟订旅游产业政策、近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旅游品牌形象和规划旅游产品线路。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构建打造新疆次级旅游集散中心;指导A级景区创建,初核三星级以上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三星级以下(包括三星级)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初核星级农家乐、风情园评定工作;负责对二星级以上的(含二星级)星级农家乐的报批;指导市域内旅游观光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纪念品基地等品牌建设和创建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厕所革命;大力推进“旅游+”模式,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及新业态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旅游扶贫工作;承担旅游整体品牌形象宣传和旅游产品线路营销推广;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区域合作;组织实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对旅游产业发展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库尔勒市旅游行业项目开发建设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罗晓雯,联系电话:0996-2168326

下级单位

(一)库尔勒市文化馆(库尔勒市美术馆)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B区

联系电话:0996-2200837,传真:0996-2200837。

负责人:马玉梅

库尔勒市文化馆主要职责

1.承担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指导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种群文工作;

2.举办各类知识性、技能性培训活动,培训、辅导全市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业余文化艺术的交流、研讨;

3.抓好文学艺术戏曲的创作与繁荣;

4.对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研究,编印群众文艺演出资料,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5.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库尔勒市美术馆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举办各类书画展览、艺术展览、艺术交流、教育、鉴赏等活动;

2.负责收藏、陈列、展示艺术精品;

3、负责组织美术家、书画家开展创作采风、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4.负责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及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负责场馆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活动

(二)库尔勒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B区

联系电话:0996-2207696,0996-2207828,传真:0996-2251593。

负责人:王立辉

主要职责

2.保管、收集、采编比较通俗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农业技术、文艺读物著作,建立一个综合性藏书体系;

3.开展馆内流阅览,利用书刊资料为社会提供科学文化教育和信息服务;

4.开展业务辅导,提供参考咨询,进行业务研究活动;

5.协助和辅导农村、街道的基层图书室,建立城乡基层图书馆网。

(三)库尔勒民俗文化博物馆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A区

联系电话:0996-2210436,传真:0996-2042663。

负责人:蔺雪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民间遗产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人文价值的可移动文物;

(二)负责场馆的日常运行,维护和馆藏文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针对馆藏文物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馆藏文物的管理、保护和整理研究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库尔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118号

(二)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七)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八)查处安装和装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九)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十)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十一)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十二)查处制作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行为。

(十三)查处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违法行为。

(十四)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十五)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六)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七)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负责人:白珩,联系电话:0996-22053911

(五)库尔勒市业余体校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118号

主要职责:

(一)负责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二)负责组队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

(三)按照所设训练项目,做好体育特长生的招生、选拔工作;

(四)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督促学校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

(五)负责全市中小学业余训练工作;

(六)完成文体广电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新立,联系电话:0996-2705751

(六)库尔勒健身活动中心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118号

(二)负责培训、推广和开发新颖、优势、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组织各类体育培训班、学术讲座、专业技术报告会,并开展科研活动,发挥咨询作用;

(五)负责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菘,联系电话:0996-221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