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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3 18:10 来源: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点击数: [打印]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型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对滞后,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二是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混乱。比如,统筹规划实施不到位、部分大型建筑物不配建或不按照标准配建停车场、事权交叉缺乏集中统一管理等问题。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尽快出台《库尔勒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二、出台意义

《库尔勒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解决停车场管理工作部门职责不明晰,停车场管理不规范,以及停车难、收费乱、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为科学管理停车场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54条。一是总则,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等内容;二是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主要明确了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建设要求、建设程序,以及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路内泊位、限时泊位、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设置等内容;三是公共、专用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主要明确了经营主体、经营方式、错时共享、智能化应用、收费标准等内容;四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主要明确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要求;五是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对规划、建设和使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六是附则,主要明确了本办法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四、起草过程

本《办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调查研究论证阶段。首先,对国务院、各部委以及我区关于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其次,对乌鲁木齐和内地等市制定的停车场管理办法进行了借鉴学习。

第二,初稿起草阶段。经过认真调研和收集材料,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成立起草小组,组织起草了《办法》初稿,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联系多个律师事务所和各职能部门对《办法》进行了完善和分析论证。

第三,征求意见反复修改阶段。先后向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媒体等渠道征求意见建议。其中向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1条,政府停车场服务公司2条,各街道社区、企业部分停车场均无意见,经共同协调研究基本均予以采纳,未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起草小组根据多方面意见进行了再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查。

五、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巴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4.《库尔勒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