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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妇联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3:03 来源:库尔勒市妇女联合会 浏览次数: [打印]

库尔勒市妇女联合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普法规划,以增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升妇女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现将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单位“一把手”担任负责人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分工协作,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普法活动有序展开;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妇联年度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与妇联整体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部署、总结分析和经验交流;三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法治学习,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全员完成普法学习任务。

二、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各级妇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读本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妇联工作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放在突出位置,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引导妇女群众正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项权利,履行应尽的公民义务;立足本职,加大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管理、参政议政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一是编制并实施《库尔勒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库尔勒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顺利通过自治州“两规划”中期评估验收,妇女儿童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将新城街道南湖社区“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申报为新疆“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试点,深化公检法司等多部门联防联控,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在西昭律师事务所建立“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一是开展媒体宣传工作。充分借助新媒体促进宣传,利用“梨城女声”微信公众号及时传播信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实践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高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组建“石榴花”巾帼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深入家庭、校园、村(社区)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石榴花”普法大讲堂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治宣教活动,2023年,各级妇联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惠及群众2万余人。三是开展服务妇女法律专场活动。结合“3·8”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专场,联合法官、律师、心理咨询专家倾听妇女心声,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服务。

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为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库尔勒作出妇联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库尔勒市妇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配合单位

备注

“3·8”国际妇女节

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

各乡镇(街道)、单位(部门)

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

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

库尔勒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15”国际家庭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市教育局

“6·1”儿童节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

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市教育局

“6·26”国际禁毒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