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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城公安救助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乌鸫

发布时间:2024/06/26 10:48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6月24日,一名热心群众手捧着一只不知名的幼鸟,向正在社保大厦十字路口执勤的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执勤辅警刘海龙求助。


辅警刘海龙在仔细检查幼鸟后,发现并无明显外伤,但因年幼,还不能独自飞行。随后,刘海龙与库尔勒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联系,经现场辨认,幼鸟为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乌鸫,雏鸟可能是出巢期在巢穴边沿停留,不小心跌落下来,所幸没有受伤,目前精神状态良好。


“雏鸟目前还不能独立生活,必须要等到正常出巢才行,不然很难生存下来,我们得尽快找到它的巢穴。”根据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反馈,刘海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发现了雏鸟的鸟巢,随即找来高空作业车,将雏鸟放回巢穴。

警方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如发现野生动物,一定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切记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