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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飙车炸街”“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13:08 来源:库尔勒零距离 浏览次数: [打印]

飙车、“炸街”等违法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打击“飙车炸街”专业队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交通违法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机动车改装排气管、灯光、音响等以炫技、竞速、娱乐为目的飙车炸街。摩托车改装排气管、电动车加装音响在道路上超速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大排量摩托车闯禁区域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被查获的车辆驾驶员,将按照一律严格处罚,一律查验整改,一律学习教育(7天)。

二、整治措施

1、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以炫技、竞速、娱乐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2、擅自拆除、改装机动车、摩托车排气管、消音器或者改装、变更发动机设备,加装机动车号牌、爆闪灯、低音炮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为,将依照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并责令恢复原状。

3、擅自拆除、改变电动车、电动自车车辆结构、限速装置,加装爆闪灯、高音喇叭、低音炮,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予以处罚。

4、在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上擅自加装车辆排气套管等装置,以加大排气声音,造成噪音污染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对违法为人予以处罚。

5、市区内机动车修理厂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进非法改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以下方式积极举报非法改装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为。

1、拨打举报电话:110、0996—2153342;

2、提供车记录仪、手机等摄像设备准确记录上述违法犯罪为的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车型等照片、视频资料发送至157788199@qq.com邮箱。

3、关注“巴州库尔勒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留言提供线索。关注“库尔勒交警”抖音账号通过抖音后台留言、添加抖音粉丝群的留言的方式举报。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为,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15日

来源/巴州库尔勒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