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1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8:09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驾培行业管理,确保我市驾培市场规范有序。截止6月15日,我局筛查出共计1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许可证届满且未依法申请备案。现根据以下三款文件及规定,依法废止以上1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的许可证。

1、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66号文件要求,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教练场地等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或者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仍需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到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附《规定》要求的备案材料。

2、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备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明细表(1家)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