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9:45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4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百步鲜生活用品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4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库尔勒百步鲜生活用品超市当日销售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香蕉4.178kg;2024年5月22日,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NO:DBJ24652800842830476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十六条规定,给予了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吡虫啉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为快速控制虫害,在生产中加大用药量,导致香蕉中的吡虫啉农药残留超标。

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二、库尔勒郎家大院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8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库尔勒郎家大院餐厅向消费者提供的9寸餐盘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于2024年5月2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DBJ24652800842830144ZX)。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9寸餐盘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主要原因:使用餐具洗涤剂不符合要求,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清洗不彻底,餐具清洗用水重复,餐具清洗过多造成交叉污染。

整改措施:针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要求使用合格的餐(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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