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华数中能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连续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报告表”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96-5886662
附件1:新疆华数中能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连续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报告表
巴州国土资源局库尔勒上库综合产业园区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