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认定下列一宗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用地单位:巴州润棉滴灌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上库高新区内、上和大道北侧、民丰路东侧,晶华种业北侧
宗地面积:20163.03平方米,折合30.25亩
闲置时间:2015年10月25日起
闲置原因:因企业投资计划调整,资金不足等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闲置原因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
现予以公示。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发布时间:2024/06/06 11:41 来源: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认定下列一宗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用地单位:巴州润棉滴灌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上库高新区内、上和大道北侧、民丰路东侧,晶华种业北侧
宗地面积:20163.03平方米,折合30.25亩
闲置时间:2015年10月25日起
闲置原因:因企业投资计划调整,资金不足等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闲置原因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
现予以公示。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