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惠企惠民政策

最新!住房贷款新政来了!

发布时间:2024/05/30 09:59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巴州分行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新疆房地产市场形势及调控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新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一、自2024年5月28日起,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自2024年5月28日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首付比例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巴州分行

2024年5月28日